傻了眼,青獠已经变得完全不认识了,他变成了一个惊悚而又恐怖的杀手。
即便是白桦树上坐着的威尔逊,也猛地挺直了腰背,露出了吃惊的神色,再看向青獠,眼中迸射出炽热而又浓烈的光芒。
“他是我的!谁也不能夺走!”威尔逊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。
青獠对周围的一切全都选择了无视,他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面前这三只狗的身上,他默默的前行,收起了自己标志性的青色獠牙——这曾带给他无尽耻辱,现在不会了。
再也、再也不会了。
不过对他来说,其实这无关紧要,他根本不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,他知道自己是什么,那就足够了。
黑熊第一个冲了上来,闪电和斗牛犬分列左右两侧,这又是截然不同的群斗策略。青獠死死盯着闪电和斗牛犬,他知道黑熊只是打手,闪电和斗牛犬则是负责指挥打手的神经中枢。
青獠无疑是天生的杀手,他隐忍,他观察,他谨慎,他狡诈,他凶狠,这一切都可归于:他聪明。
斗牛犬亦是同类中的佼佼者,最明显的体现就在于刚才和现在,面对利利他选择单打独斗,面对青獠却是团队作战,根源在于,他有七八成把握撕碎利利,对上青獠却连一成把握都无。
一句话来说,这是只善于分析对手实力,极有自知之明的斗牛犬。这机灵鬼,历经大小数十战还能活蹦乱跳,自有道理。
青獠会怎么应对?人们全都在思考这个问题,直接对撞吧?
胆小、窃贼、懒惰等诸多标签,令青獠在营区臭名昭著,不论是人还是狗看他都带上了有色眼镜,潜意识忽略了他魁梧雄壮的体型,直到现在他们才耸然意识到,他至少也有一百三十磅,不,应该是一百四十磅,完全有希望正面硬抗黑熊。
黑熊发起了冲刺,电光火石间已然杀至。眼见便要撞上,青獠两只前爪忽然在地上一抓,灰尘扬起。黑熊哇哇怪叫两声,眼睛已经被迷住了。青獠一个前跳,落在了黑熊的背上。他精准寻找到了最安稳的立足点,一个旋转,如雄鹰擒兔般朝闪电的脖子咬去。
他才应该叫闪电,因为他比闪电还快!
闪电吃惊大叫,虽然突然,却也立即做出了反应,青獠这一下够狠,直接将闪电的左耳撕咬下来。
“老天,这狗成精了!”一个女人突兀尖叫起来。她转过头看了看周围聚精会神的男人,没有一个人理她,不由尴尬笑了两声,暗暗责骂自己的目光短浅。
一击得手,青獠绝不恋战,飘逸的身影鬼魅般闪烁,反朝黑熊扑杀,无比凄厉的哀嚎声响起,黑熊两只眼睛吓了,建功的是那两颗泛着寒光的青色獠牙。
一个回合,斗牛犬还来不及参战,他们就已经损失惨重。
完全瞎掉的黑熊彻底疯狂起来,也不管究竟是谁,碰到什么撕咬什么。他想复仇,可青獠却已经静悄悄地撤离了战场,根本不给他任何发现自己的机会。黑熊的怒气无处发泄,很快就不再管决斗这回事儿,朝人群狂奔而去,砰的一声枪响,金亲自为自己的爱犬送了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