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起,那些狗也以为是丛林里的狼杀死了那些小可怜。
他观察周围的世界,观察每一个人,甚至每一条狗。他精力旺盛,好奇心更旺盛得没边,兼且还有狼的凶狠狡诈、獒的刚毅执着,往往没彻底搞清楚一件事,他便不会回头。
跟人类相处的这一年多的时间里,他这个外来者,完全置身事外,冷静而又孜孜不倦地观察身遭每一样事物,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这也是他一直待在这个鬼地方的原因之一。
就在这种隐忍中,又过了两年,狼的寿命大致在十五年上下,三岁半的青獠已经足够雄壮,用来对付营区里的狗——所有的狗,没有任何问题。
他的力量,他的耐力,比所有狗都要强;他的精力,他的斗志,更是所有狗都不能比;最重要的是智慧,所有狗的智慧加在一块也不及他一根毛发。
他尤其擅长偷袭,出其不意的进攻,往往能令他们措手不及,而突然性地回避,又往往能令那些蠢蛋转不过弯儿来。
现在他已经足够强大,可他没有离开,复仇尚未完成,除此之外,还有个疑惑困扰了他,那就是生存的意义,这是远比生存更高级的问题,他始终没能想明白。
一次偶然的事件给了他灵感。
托马斯是一条爱斯基摩犬,身躯雄壮且魁梧,至少年轻时是这样,现在他已经老得不成样子,唯一的例外是工作,只要缰绳栓在他的身上,他那衰老的躯体立即焕发出勃勃生机,令青獠大吃一惊。在从贝加尔山返回落基山脉途中,他步伐缓慢,已经羸弱到拖累团体工作,杰克也发了善心,允许他跟在雪橇后面,不必再辛苦工作,可等到出发时,老托马斯又一瘸一拐地站在了属于自己的位置上,并且祈求地看着杰克。当杰克将缰绳套在菲利斯的身上时,老托马斯怒火冲天,疯了般撕咬菲利斯,吓坏了雪橇狗们,菲利斯哇哇大叫,四处乱窜。不得已,杰克只得把缰绳重新套在老托马斯身上,老托马斯欢天喜地。又过了一天,老托马斯连走路都成问题,却还是不依不饶。这次就算是杰克也无能为力,老托马斯就跟在雪橇队后边,呜咽叫着,杰克只能杀了他。
工作,这就是老托马斯生存的意义。
后来他还发现,不单单是老托马斯,营区里所有的狗,全都如此。就连已经成了狗王的利利也不例外。活着当然很重要,但这些东西更重要。人们的称赞令每条狗欣喜若狂,正是这种莫名的情绪,驱使他们前进,让他们永不停歇。
营区里每一条雪橇狗,只要有足够的实力,都会为领头的位置争得你死我活,但青獠对此毫无兴趣,老实讲,他虽然也工作,但实在不算一条诚实的雪橇犬,看上去大汗淋漓,实则出工不出力。但他又极为懂得自保,队伍里最勤奋的那只狗肯定不是他,但最懒惰的也肯定不是他。
渐渐的,继胆小鬼后,第二个定义又降临在他头上:懒鬼。
他魁梧雄壮的体态与他能出的力量,完全不相称。杰克差点儿没气个半死,有次狠了,疯狂拿鞭子抽他,鲜血淋漓。他立即改正错误,态度良好,可没过两天,却又故态复萌。杰克无能为力,也只能听之任之。这又为淘金客圈子提供了一个笑料,搞得杰克极为尴尬。
工作?这对他没半分的吸引,所以,他仍然没找到自己生存的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