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常委名单也基本敲定.只等国民政府成立.由王振宇出面提名.而后交国民大会审议任命.
接下來就是最高法院的人选了.按照谈判的结果.最高法院设立一名终身大法官.而终身大法官一职公议由伍廷芳出任.
接下來是国民政府政务院院长一职.按照约定.整个国民政府的组织结构第一步就是设立政务院.监察院和考试院.而其中政务院就相当于北洋政府的国务院.所以政务院院长一职十分关键.这也就成了各方势力争论的焦点.经过大家一番争论.在王振宇妥协的基础上.政务院最终设立院长一名.副院长一名.政务委员三名(分管财政.外交.交通.文体).所有部门部长的提名将由这个六人组成的政务院政务会议审议.其中院长一票顶二票.审议之结果在报国民政府主席批准后.由政务院院长签发委任.
最终赢得国民政府第一任政务院院长的是胡汉民.这被视为王振宇的重大让步.副院长是周质云.四位政务委员分别是叶祖文.王正廷.廖仲恺.蔡元培.
而在国民大会的问題上.王振宇终于意识到自己其实真的是缺乏足够的政治人才.思索再三.觉得还是把国民大会这个盘子丢给章太炎和孙文他们去折腾.所以他提名章太炎为国民大会第一任议长.汪精卫和张静江为副议长.
至于陈炯明.王振宇力主其出任监察院院长.因为这个人虽然在历史上是个反革命.但却是个难得的清官.刚直不二.适合让他负责政府未來的反腐败工作.至于考试院王振宇则不管了.主体还沒起來.这个部门都不知道该存在于哪里.
接下來就是一些台面下的约定了.王振宇提出了自己的几个要求:
第一就是特别行政区概念.所谓特别行政区其实就军事管理区.这个区域内的非民政事务都是由军事委员会主抓的.国民政府只有名义上的管理权.基本上无权过问.
第二就是中华开发总公司.这个涉及行业和领域十分广泛.而且资本十分雄厚的公司的所有权也划到了军事委员会.国民政府只有征税的权力.连监管权都沒有.
第三则是银行.在章太炎的出面撮合下.王振宇最终选择了和宁波帮和解.按照彼此的约定.设立五大国有商业银行.其中湘西商业开发银行.中华发展建设银行.国民招商银行为军事委员会直属单位.他们和即将成立的南京光复银行.以及宁波帮为主体的上海四明银行一起共同获得了华币的发行权.而这才是王振宇自认的最大让步.谁掌握了金融.谁就掌握了国家.这是王振宇最认同的观点.所以他必须通过开发总公司和三大银行牢牢的掌握局面.这样就算那天自己意外失手下野.也还有机会重头再來.
第四就是地方政府的问題.这一点王振宇沒有半点妥协余地.省一级政府设立省长一职.全权负责民政事务.军队不干涉.省长由国民政府提名.国民大会和各省议会双重任命才能赴任.而各省均设立军区.这个军区严格來说不是什么作战单位.而是一个后勤单位.他们的工作主要是负责协调地方政府和各地驻军的关系.负责新兵的招募.国民的动员.预备役的管理.物资的征集以及紧急情况下的特殊军事行动.他们将和省政府一起.对各省安保总队负有监督和指挥职能.他们的的级别和武装动员部相比低半级.但同样是直接隶属于总参谋部.每个省级军区被允许设立二个作战单位.一个是混成步兵旅(二个步兵团外加一个炮兵营)和一个教导团.省军区司令员级别定为少将.正师职.特殊情况允许副军级中将.而在武汉.南京.上海.长沙等省会级城市则还要设立警备区司令部.一般警备区定位旅级单位.
考虑到在国民政府方面收获颇多.各方最终都接受了王振宇的这四个条件.
中华民国五年(公元1916年)四月二十五日.全体会议代表从上海移步到了南京市军事管理委员会驻地.这里马上就要被划为国民政府所在地了.大家在一系列政治协定上签字.这就基本代表着国民政府诞生了.按照大家的约定.从民国五年五月一日起到民国十年五月一日止.这五年为国民政府督政时期.民国十年元月.在国民政府目前辖区内九省召开议员直选.真正坐到还政于民.其实这个时候约定的各方心里都是这样想的.天知道这个约定能不能兑现.过一天是一天吧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