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因为临时有事。所以少传一章。老魔会尽快补上。谢谢大家支持。
不过,方信没兴趣。一嘛。是因为这里有不少人认识他。他懒得和这些人打交道。毕竟认识他的都以取笑他为乐。虽说不会当面说。但保不齐有不识相的。那个时候。他怕自己控制不好自己。容易出乱子。
二嘛。他在等。在等那些对付他的人出现。这也是谋略的一种。让出地方。给那些敌人跳出来的机会。也许,有些敌人会隐藏的很好。但,至少能跳出不少忍不住的。哪怕跳出一个。对他都有好处。
因为,不管自己是进攻还是撤退。主动权都掌握在自己手中。把主动权交给别人。呵呵。这不是自己的作风。
看到阳炎他们都去找各自的圈子,方信嘴角露出了微笑。至于笑什么。谁知道呢。
就在方信品酒的时候,一个人,准确的说是一个很英俊的男人。来到了方信的面前。
“你好。借不介意我坐下?”那男人很有风度的向方信行了一礼。然后开口问道。
方信看了他一眼。没说话。只是手上做了一个随便的手势。
那男人也不恼。说了声‘谢谢’便端着自己的香槟坐在方信旁边的椅子上。
喝了口香槟。看到方信不理他。还是自顾自的品着红酒。便用手指挠了挠脸。说道。
“认识一下。我叫菲尼克斯。门达。加隆共和国人。你呢?”
看着一脸兴奋的菲尼克斯。方信有点无语了。这大哥还真自来熟。
“方信。大燕帝国人。”淡淡的回了菲尼克斯一句。
“你是帝国人?哈。太好了。你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帝国人。”菲尼克斯显然是兴奋的很。竟然从椅子上跳起来,拉着方信的手猛摇。
方信被他的热情打败了。唉。这小子,是真天真还是假天真啊。
“你这么兴奋干嘛?你们联邦人不是很讨厌帝国人吗?”方信被这小子打败了。有气无力的说道。
“哦?有这回事?算了,不管他了。我就不讨厌帝国人。其实大家没什么区别嘛。啊。当然。部落那边的人种跟我们有不一样的。可是,大家不都是人类嘛。说的也都是宇宙通用语(炎黄语)。干嘛要讨厌?”
看着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。方信实在是没看出来,这小子是不是装的。
“我同意的你的观点。但没法给你上历史课。因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。”
说完,俩人相互对视。片刻之后。一起哈哈大笑起来。
“呵。。。呵。呵呵。。。。呵。我快不行了。我说。你这人挺有意思。”
“是嘛。我也觉得你很有意思。你不会是新人类吧?不过新人类不都生活在部落联盟的诺亚酋长国。难道你是外套的?”一副怀疑的表情看着菲尼克斯。
“当然不是。我可是正经的加隆共和国人。唉。好吧。其实我一直生活在天宫,所以不知道外面的事。”一脸无奈的菲尼克斯解释道。
这里解释一下。天宫。不是神话中的天宫。其实他是神城的一个分支。掌握天宫的是一个神将。那里居住的人都是从小便被送到那里的。
只有出生便到人才级。只要长大就能自动到精英或者精锐的孩子。才会被送到天宫。在那里,接受最好的教育与培训。成为天。神这两级的储备人才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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