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,大人,小人没有撒谎。”猥琐男子忙不迭地道,一边说着还从口袋中掏出一只瑟瑟发抖的老鼠。
“大人,您看,这是一只寻宝鼠,据说有着巨龙的一丝血脉,因此能探查宝物。”
“但同时寻宝鼠也对巨龙的气息特变的敏感,一闻到巨龙的味道就开始打颤。”
猥琐男子说着,就将老鼠高举在络腮胡大汉的面前,让他端详个清楚。
络腮胡大汉眼冒凶光地道:“那你怎么确定是幼龙,万一是个成年龙,兄弟们岂不完蛋。”
“这个嘛……”猥琐男子有点迟疑道,“我也不是很确定,只是因为上次沙暴后,我躲入寺庙后,发现地宫。”
“本来我看到小金发抖,也有些犹豫,可想到巨龙的财富,又有点不甘心,所以一路潜行进去,发现了狗头人的巢穴。”
“小人幼时曾被狗头人俘虏过,当了一段时间的努力,后来被解救,但也动了一点龙语。”
“我偷听狗头人骑士的对话,发现他们侍奉的主人叫做大地与山之王,本以为是什么强大的巨龙,正要想溜。”
“可没想到接下来听到狗头人骑士说,它们的主人还是幼龙,已经进入了沉睡期。”
“我听闻消息欣喜若狂,就要返回城镇,召集人手,至于后面,后面的事大人都懂了。”
络腮胡大汉自然懂了,后面的事不就是返回的路上被他们俘虏了。
络腮胡大汉可不是什么好人,而是巨蝎盗贼团的首领。
“我不信,看你胆小的样子,我可不相信你在察觉到巨龙的存在,还敢亲自下去。”
猥琐男子叹道:“我胆小是因为惜命,我下去是因为求财,这两次并不冲突,世上只有贫穷才是最令人恐惧的事物。”
这话一出,络腮胡大汉以及他的手下,都一阵沉默。
在这八百里黄沙,土地贫瘠,绿洲稀少,根本养活不了这么多人。
但即便这样,也划分出贵族和贫民。
贵族奢侈无度,价比黄金的瓷器和丝绸,堆满仓库。
餐餐有肉,日日洗澡,有无数的仆人和妻妾。
而贫民们,一日三餐没有着落,一生只能洗三次澡,甚至终生不洗澡。
一些人走投无路下,开始做起了强盗,抢劫过路的行商,渐渐过起了富足的生活。
可能一些人开始还心存善念,但随着杀戮多了,也个个变得心狠手辣。
老弱妇孺杀起来毫不手软。
凭什么你们能过上富裕的生活,而我们只能亡命沙漠,那么现在我就赐予你们公正的死亡。
这一段流传很广的话语,出自着名盗贼王克莱门斯,他曾是八百里黄沙所有盗贼的王。
因此他的这句话,也成为众多强盗的信仰。
总之,他们在做强盗的那一刻起,已经回不了头了。
“你这话我信了,”络腮胡子拍了拍猥琐男子的肩膀,举起手道,“弟兄们,今天是发财的日子,只要我们能屠龙成功,就会有吃不完的肉,喝不完的酒。”
“满屋子的黄金,满屋子的美女,享受到八百里黄沙贵族般的待遇。”
话说到这里,络腮胡子话锋一转:“可屠龙是一项危险的举动,一不小心就死于非命,怕死的兄弟现在可以退出。”
“但退出后就不再是巨蝎盗贼团的兄弟,而且必须在外面守着,等我们出来才能离开。”
说完,络腮胡子大汉环视了在场三十余位手下,没有人提出退出,反而都用灼热的眼光看着地道。
这是理所当然的,能够加入盗贼团,并且活到现在的强盗。
他们早就在提起刀的那一刻死去,过得有一天没一天的日子。
至于离开盗贼团,更是搞笑,习惯了刀口舔血和大鱼大肉的生活,还会去贵族底下过得艰苦的营生。
那样还不如当初不来盗贼团。
况且,巨龙这么珍贵的事物,络腮胡子大汉真的会让人平安离去?
敢退出,立马就乱刀砍死。
“愿伟大的赛特陛下保佑我们。”
络腮胡大汉祈祷完后,就要带领着盗贼团的成员要下地道。
猥琐男子主动提出道:“大人,不如我下去帮你们探查陷阱,狗头人是一种疑神疑鬼的种族,巢穴里布满了陷阱和机关。”
“我是5级的游荡者,对这方面还是有一定研究的,不然上次也无法安全撤离。”
他是看出了盗贼团的决心,决定加入进来,说不定还能获取些好处。
不然,等下盗贼团看到地宫里密密麻麻的陷阱,还不照样强迫他开路?
络腮胡子思考了一下:“那好,只要你能排除陷阱,这次屠龙成功,也算你的一份功,以后大家都是巨蝎盗贼团的兄弟了。”
“好的,谢谢,首领。”